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后勤小院南侧办公用房屋面修缮项目磋商公告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的委托,对“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后勤小院南侧办公用房屋面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安门东侧
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51166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梦夏 孙涛
联系方式:010-56225116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后勤小院南侧办公用房屋面修缮项目
2、项目编号:CFTC-BJ01-2109005
3、采购范围:屋面修缮(即屋顶、天棚及外墙面),工程范围涉及拆除,垃圾清运及按需修缮等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预算金额:27.918869万元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否,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 ☑否
6、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必须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磋商;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具有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持有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供应商不再具有投标资格)。
3、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4、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如授权人购买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法定代表人购买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身份证原件外招标代理均需留存,现场获取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版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官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项目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6)、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8)、《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