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赛,重点选取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劳动歌曲、北京元素歌曲等,动员基层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性合唱活动,彰显首都劳动者的时代风采,共同唱响新时代劳动者之歌。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至8月
(二)活动安排
1.初赛阶段:5月至6月。各级工会自行组织开展“五月的鲜花”北京职工合唱比赛初赛。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分别推选2-3支团队进入市级复赛;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分别推选1-2支团队进入市级复赛。
2.复赛阶段:7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市总工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评审,遴选优胜团队参加市级决赛。
3.决赛阶段:7月至8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市总工会将为进入复赛的团队提供免费合唱培训辅导。参赛团队所在工会组织可提前15个工作日,填报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文体服务申请表(附件4),提出培训辅导申请。经市总工会审批后,委派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专业老师为参赛团队提供免费合唱培训辅导。
(三)比赛要求
1.比赛分为大合唱(30人—60人)、小合唱(10人—29人)两类,混声、女声、男声合唱均可。可采用钢琴、手风琴、乐队伴奏,不使用CD光盘伴奏。
2.比赛环节,每支参赛团队需演唱2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含上下场时间)。演唱曲目应围绕“北京力量”主题,以歌唱党、歌唱祖国、歌唱新时代、歌唱北京,歌颂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为主。复赛和决赛参赛曲目可保持一致。
3.鼓励原创作品参赛和演唱形式创新。
4.参加复赛的团队需提供演唱剧照,指挥、团长照片。
(四)评选办法
1.组建评审委员会统筹比赛评审工作。评委会成员由著名指挥家、作曲家、声乐专家、音乐评论家等组成。
2.复赛、决赛环节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每支团队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分。曲目难易程度、音准音色节奏、声部融合平衡、演唱技巧把握、艺术表现力及原创作品等,将作为评委的评分依据。
(五)奖项设置
1.对大合唱、小合唱分别进行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设指挥、伴奏等单项奖,奖项设置及数量将根据比赛情况确定。
2.获奖团队将获得由艺术节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3.成绩优异的团队将优先推荐命名为北京职工艺术团分团,并有机会被推荐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相关栏目及全总有关晚会参加演出、展示活动。
4.颁奖仪式前,将由专家现场点评,同时特邀合唱团进行展示。
5.比赛期间,将在市总工会官网、“北京职工之家”微博、“暖微工会”微信、劳动午报、劳动午报新媒体等平台对活动全程进行宣传报道,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进行网上集中展播。
(六)报名要求
1.参赛团队的指挥和伴奏可为专业人员,演唱人员均应为本市在职职工。复赛至决赛期间不可更换演唱人员。
2.报名时应填写《北京市第十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五月的鲜花”职工合唱比赛(复赛)报名表》和《北京市第十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五月的鲜花”北京职工合唱比赛参赛人员名单》(可从北京市总工会网站www.bjzgh.org和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网站www.bjwhg.com.cn下载),表格加盖公章后,与团队演唱剧照,指挥、团长照片等材料一并邮寄报送。并将所有报名材料及电子版报名表(可编辑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cehuabu1124@163.com。
3.活动具体安排将通过市总工会官网(www.bjzgh.org)、“暖微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职工之家”官方微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官网公布,请各级工会及时关注。
4.报名时间:截至2019年 6月30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策划演出部(北京市东城区天安门东侧)
邮 编:100006
联系方式:潘 涛65116642
袁 媛65116642
北京市第十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北京范儿”职工原创剧目比赛细则.docx